2020年党费收缴标准如下:
在职党员
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
月工资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1%;
月工资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1.5%;
月工资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2%。
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
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
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到1元。
其他特殊群体
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参照上述标准交纳党费。
这些标准适用于2020年及以后的党费收缴工作。各基层党组织需要认真核定党员的工资收入情况,并按照上述比例计算党费,确保按时足额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