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是一种政府采购方式,其核心是通过与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来确定采购事宜。具体来说,它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组建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建一个磋商小组,负责与供应商进行磋商。
供应商提交响应: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
评审候选名单: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评审,并提出候选供应商名单。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磋商小组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竞争性磋商采购适用于以下情形: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项目;
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服务的时间和数量无法事先确定的项目;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须招标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这种方式结合了公开招标的公平竞争性和邀请招标的针对性与灵活性,既保证了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又能适应某些特定情况下的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