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玻璃规范要求如下:
玻璃厚度
幕墙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6mm,全玻璃幕墙肋玻璃的厚度不应小于12mm。
夹层玻璃单片厚度不应小于8mm,玻璃肋截面厚度不小于12mm,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00mm。
玻璃种类
幕墙应使用安全玻璃,包括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
对于点支承玻璃幕墙,面板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及其制品。
采用玻璃肋支承的点支承玻璃幕墙,其玻璃肋应采用钢化夹层玻璃。
密封材料
幕墙玻璃之间应采用耐候硅酮胶密封,玻璃与金属结构之间应采用结构硅酮胶粘结。
隐框和半隐框玻璃幕墙的玻璃与铝型材粘结必须采用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
其他要求
幕墙玻璃应进行边缘处理。
所有幕墙玻璃均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应在180目以上。
点支撑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
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控阴极溅射镀膜玻璃或在线热喷涂镀膜玻璃。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明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聚硫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隐框和半隐框幕墙的中空玻璃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及丁基密封胶。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幕墙玻璃的安全性、耐久性和功能性,以满足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和安全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