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税额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含义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 - 不征税收入 - 免税收入 - 各项扣除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应纳税额: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填报不同
应纳税所得额: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23行“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第19-20-21-22行金额,若计算结果为负数,则按0填报。
应纳税额: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中,第25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第23行金额乘以适用税率后的结果。
联系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按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税额。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减免税额 - 抵免税额。
总结: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的计税依据,即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相关扣除和亏损后的余额。而应纳税额则是根据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并减去法定减免和抵免税额后得出的企业应缴纳的税款金额。两者通过适用税率和税收优惠政策紧密相连,共同决定了企业最终需要缴纳的税款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