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身份证号码的组成如下:
地址码:
前6位数字,其中1-2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3-4位代表地级市、盟、自治州代码;5-6位代表县、县级市、区代码。
出生日期码:
第7至14位数字,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
顺序码:
第15至17位数字,表示在同一地址码所标识的区域范围内,对同年、月、日出生的人员编定的顺序号。
校验码:
第18位数字,根据前17位数字码按国家标准计算得出,用于校验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
一个有效的身份证号码应满足以下要求:
长度为18位。
前17位为数字,最后一位可以是数字或字母X(表示10)。
包含上述的地址码、出生日期码、顺序码和校验码。
建议:在处理身份证号码时,务必确保其格式正确且信息准确无误,以保证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