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的有效期限根据不同的申领情形和条件有所不同:
一般情形:
核发的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通常为 不超过三十日。
多次申领情形:
如果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对于这种情况,临时号牌的有效期通常为15天。
特定情形:
根据不同的规定情形,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可能会有所不同。例如,属于第四十六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综上所述,临时牌照的有效期限主要取决于具体的申领情形和条件,一般情况下为不超过三十日,但在多次申领的情况下,有效期为15天。在申领临时号牌后,车主应尽快办理正式号牌,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和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