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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

“乍见之欢不如久处不厌”的意思是 初见时的惊艳不如长久相处后的不厌。这句话出自明朝作家陈继儒的《小窗幽记》,原文为:“使人有乍交之欢,不若使人无久处之厌。”这句话表达了一种情感变化的观点,即人们往往对初次见面时的美好印象深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感觉可能会逐渐减弱。然而,真正的感情并不仅仅停留在初见时的惊艳,更在于长久相处后依然能够保持那份新鲜感和喜爱。

具体来说,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

初见之欢:

指的是人与人初次见面时产生的喜悦和好感,这种感觉是短暂而强烈的。

久处不厌:

指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逐渐适应并习惯了对方的存在,即使在一起久了也不会感到厌烦,反而感情更加深厚。

久处之厌与初见之欢的对比:

如果一个人在一起久了之后反而感到厌烦,那么这种感情就比不上初见时的美好。而如果一个人能够在长久相处后依然保持对对方的喜爱,那么这种感情就更加珍贵。

这句话强调了感情需要时间和经历的考验,真正的感情是能够经受住时间洗礼的。它提醒我们,在追求爱情和友情时,不能只停留在表面的惊艳和新鲜感上,更要注重长期的相处和相互的了解与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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