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包括: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确保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党的纪律和规矩。
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是否得到贯彻执行。
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在同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下,协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
加强党风建设:
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和监督,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纪律意识,推动党风持续好转。
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对党的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纯洁性。
监督、执纪、问责:
对党员和党组织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进行查处,并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
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
保障党员的权利,认真处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维护党员的合法权益。
报告和处理重要或复杂案件:
对重要或复杂的案件,要及时向同级党的委员会报告,并根据需要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报告。
教育和宣传:
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的纪律和规矩。
保障党员权利:
确保党员在党内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
这些任务体现了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内监督中的专责地位,旨在通过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和集中统一领导,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