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的税收规定如下:
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只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的计算方法:
收入所得: 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增值税
只要有业务发生就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行业不同,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
小规模的个人独资企业季度不超过30万元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
附加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7%(市区)、5%(县城、建制镇、工矿区)。
教育费附加:3%。
地方教育费附加:2%。
小规模纳税人的附加税可享受减半征收。
纳税义务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
应纳税所得额
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税收优惠政策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取得“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残疾人员投资兴办或参与投资兴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残疾人员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符合减征个人所得税条件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这些税收规定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税务法规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税务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