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
对在霍尔果斯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免税期满后的税收优惠
免税期满后,再免征企业五年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采取以奖代免得方式,由开发区财政局对企业进行补助。
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要求
享受上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其主营业务收入需占企业收入总额的60%以上。
注册和运营要求
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需在霍尔果斯注册并实质性运营,即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当地,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
时间范围
上述优惠政策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其他附加优惠
对于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一个纳税月度内在园区内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地方留存部分给予补贴奖励,最高享受地方留存部分返还90%。
增值税财税奖励政策
新设立企业,增值税、所得税及附加税的年纳税额留存在地方财政的总额达到一定金额时,可按留存总额的一定比率予以奖励。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吸引和鼓励企业在霍尔果斯投资兴业,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企业在申请这些优惠时,需符合相关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