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战部是 党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拟订统一战线工作政策和规划,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统一战线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
统筹协调指导统一战线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负责发现、联系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
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和海内外同胞关系。
开展党外知识分子统一战线,统一领导海外统一战线工作。
调查研究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协调检查落实情况,做好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相关理论、政策的宣传教育,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
负责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反映意见建议。
指导乡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的统战工作,培训统战干部。
完成县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总的来说,统战部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协调各方力量,增进共识,加强团结,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