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上企业”是指 达到一定规模、资质或限额的法人单位的统称。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有资质的建筑业:
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餐饮业法人单位。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规模以上服务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这些企业是统计国民经济发展数据和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依据,有助于全面客观地反映一个地区的经济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