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就业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南京户籍人员:携带《就业创业证》(初次登记未持证的可在申报就业登记时一并申领)、《南京市劳动者就业登记备案表》、工商营业执照或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非南京户籍人员:携带《就业创业证》(初次登记未持证的可在申报就业登记时一并申领)、《南京市劳动者就业登记备案表》、暂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地点
南京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非南京户籍人员:到南京居住地街道(镇)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
携带相应材料,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就业创业证》。
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登记并在《就业创业证》上加盖钢印发证。
劳动者原持有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可继续使用,不再统一更换。
建议:
外地人员办理就业证时,建议先咨询所在区域的劳动局或社保所,了解具体办理要求和流程,以确保一次性办理成功。
本地人员办理就业证时,携带公司开具的介绍信和暂住证,可以简化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