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要义是发展
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发展必须是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过程,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个维度。
核心是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发展的主体。一切发展都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全面发展意味着要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经济发展的社会全面进步。
协调发展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
可持续发展是指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科学发展观要求在发展过程中要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发展需求,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大关系。
综上所述,科学发展观是一种用科学的眼光看待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统筹兼顾的发展观,旨在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