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主要适用于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具体税率如下:
一般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特殊规定
提供车辆停放服务、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以经营租赁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使用,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减免政策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同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综上所述,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通常为3%,但在特定情况下(如提供特定服务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征收率可以为5%。此外,在2023年,还有特定的减免政策,即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以及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这些政策的具体适用需结合实际情况和最新的税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