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如下:
视力要求
单侧裸眼视力需高于或等于4.8,单眼矫正后的视力需高于或等于5.0。
色盲、色弱等眼部疾病不合格。
外观要求
无纹身。
不能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
听力要求
单侧耳语听力不得低于5米。
嗅觉要求
不可嗅觉迟钝。
身高体重要求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
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其他要求
无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
无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
无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疤痕体质。
无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
无口吃、嗓音明显沙哑、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
无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
体能测评
50米跑:男性≤9.2秒,女性≤10.4秒。
立定跳远:男性≥2.05米,女性≥1.5米。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建议申请人在体检前详细了解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确保自身符合所有录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