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规定主要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62号令)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第163号令)。以下是扣分规定的一些要点:
记分周期 :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扣分情况
饮酒驾车、驾驶不符合车型的机动车、校车载人超过核载20%等,一次记12分。
暂扣驾驶证驾车、违反信号灯驾驶等,一次记6分。
高速路驾驶低于最低时速、尚未定期安全检查等,一次记3分。
未按规行车、妨碍安全驾驶等,一次记2分。
不按规使用灯光、会车、未携带驾驶证等,一次记1分。
累积记分: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参加学习和考试。
满分处理:
考试合格后,记分清除,发还驾驶证;不合格则继续学习和考试。
实习期扣分:
C1驾驶证实习期内最多能扣11分,扣满12分将直接注销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其他规定:
包括对超速、使用手机、遮挡号牌等行为的扣分标准,以及对买卖驾驶证分行为的严厉处罚。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会随着法规的更新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