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字鹏举,是南宋时期的一位杰出的军事家、战略家、民族英雄,位列南宋中兴四将之一。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与光辉,以忠勇之名,传颂千古,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
少年时期
岳飞出生于河北西路相州汤阴县的一个普通农家,少年时期为人沉厚寡言,喜读《左氏春秋》及孙吴兵法。
他曾拜周同为师,学习骑射,武艺高强,被称为“一县无敌”。
军旅生涯
初入军队:宣和四年(1122年),岳飞应募加入军队,开始了他的军戎生活。在对抗贼寇陶俊、贾进的战斗中,表现出色,生擒二贼。
靖康之变后:岳飞坚决抗金,屡建战功,逐渐崭露头角。
江淮地区:建炎四年(1130年),岳飞在江淮地区与金军多次交战,屡战屡胜,声名鹊起。他带领的岳家军成为抗金的主力军之一。
收复襄阳:绍兴四年(1134年),岳飞提出收复陷于伪齐政权的襄汉六郡的主张,并成功收复襄阳六郡,这是南宋头一次收复大片失地。
反对和议:绍兴八年(1138年),岳飞坚持反对与金国的和议,认为和议不可恃,夷狄不可信。他的坚定立场,展现了他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
北伐中原:岳飞曾四次北伐,均取得了显著的战果,尤其是在第四次北伐中,他大败完颜宗弼,取得了郾城、顺昌大捷。然而,由于朝廷的和议政策,岳飞的北伐行动受到了限制,他的壮志未能完全实现。
被陷害致死
岳飞在宋金议和过程中,遭受秦桧、张俊等人诬陷,被捕入狱。
绍兴十一年(1141年),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被杀害,享年三十九岁。
家风与精神
岳飞一生廉洁奉公、行若明镜、事母至孝、严以律子、厚以待人、令出如山、赏罚分明、身先士卒、骁勇善战。
他坚持“精忠报国”的信念,即使在死的那一刻,也没有忘记母亲“精忠报国”四个字。
岳飞的一生是抗金的一生,是为国家和民族利益不懈奋斗的一生。他的忠诚、勇敢和智慧,使他成为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英雄。尽管他最终因坚持抗金而被陷害致死,但他的精神和事迹将永远激励着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