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基层工作经验指的是 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
包括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的党政机关工作。
国有企事业单位:
包括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村(社区)组织:
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
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包括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
军队经历:
包括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
此外,参与过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官岗位和特岗教师等)的经历也可以减少竞争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有省级及以上机关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
工作后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的学习时间。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经历,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
基层工作经验是公务员考试中的一个重要优势条件,拥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往届生可以避免与应届毕业生的直接竞争,并且在报考某些职位时具有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