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集体户落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历要求
全日制专科紧缺专业,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包括研究生、博士、博士后等,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职业资格要求
具有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颁发的中级职称及以上;
拥有发明专利。
其他条件
男性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在厦门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中级工或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可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落户;
在思明区、湖里区拥有《厦门市土地房屋权证》的房产,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所有权份额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1%。
单位条件
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编制或从业人数需符合当地县级公安机关规定人数;
经批准建立的佛教道教寺庙、宫观等宗教活动场所;
具有招生资格并向外省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
集体户立户材料
需提供书面申请、单位成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的产权证明、单位编办核定的编制数或从业人员花名册、录用人员的身份证、单位指定专人协助管理集体户口人员的身份证及单位证明。
其他注意事项
部队集体户用于非军籍职工及随军家属落户;
集体户口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需先购房方可办理落户。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发布的政策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当地公安机关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