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否算作工伤的问题,我们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分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 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意味着,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并且该事故并非由职工本人主要责任造成,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其他相关条款
还提到,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尽管这一条款直接涉及的是工作场所内的伤害,但它为理解工伤认定的基本原则提供了背景。
关于单方事故: 自己骑车摔伤属于单方事故,即事故完全由职工本人造成。根据上述规定,只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且自己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则不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摔伤发生在单位的管辖范围内,职工可以主张工伤。这可能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摔伤可以被视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 综上所述, 上下班途中骑车摔伤是否算作工伤,主要取决于事故的性质和职工在事故中的责任特殊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