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强制执行申请书 :这是申请执行的核心文件,需要列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执行依据、执行请求等。生效法律文书:
如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书等,作为执行依据,证明申请人有权申请执行。
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被申请人身份信息或企业信息:
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信息资料等。
财产线索:
提供被申请人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不动产信息、车辆信息等,以便法院查控和执行。
授权委托书:
如果申请人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其他相关证据材料: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法院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如证据材料、财产保全裁定等。
送达或生效证明:
如果是根据仲裁裁决、调解书申请执行,需提供仲裁机构或法院开具的送达证明或生效证明。
执行证书:
如果是根据公证债权文书申请执行,需提交公证处出具的执行证书。
所函:
申请执行人为法人时需准备: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
建议:
在准备材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为原件或公证过的复印件。
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时,务必清晰、准确地列明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执行请求及事实与理由。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补充材料,及时联系执行法院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