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面告知函
尊敬的[单位名称]:
本人[您的姓名],于[入职日期]至今在贵单位工作,担任[职务名称]。现因[具体解除原因,例如: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未缴纳社会保险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正式通知解除与贵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本人将保留追究贵单位向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具体事项如下:
解除时间:
自本告知函送达之日起生效。
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规定,贵单位应支付本人[具体金额]元经济补偿金。
工作交接:
本人将于本告知函送达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所有工作交接手续。
社保及公积金:
请贵单位于本告知函送达后三日内为本人补充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
请贵单位收到本告知函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前述经济补偿金,并为本人补充购买社会保险。否则,本人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函告!
附件:
1.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
2. 工资及福利结算清单
发函人:[您的姓名]
发函日期:[具体日期]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解除事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在正式发出解除通知前,建议与单位进行充分沟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