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针对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免征增值税
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
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
电影放映服务取得的收入。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优惠
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型微利企业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
其他增值税优惠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以上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等。
请注意,这些政策的具体执行期限和适用范围可能会根据官方公告有所调整。如需最新信息,请参考官方最新发布的公告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