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违章建筑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调查取证
行政机关通过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收集影像资料等方式,确认违法建筑的事实和证据。
认定违法建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案建筑进行违法性认定。
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向违法建筑的建设者、所有者或管理者发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催告与公告
在限定期限届满前,进行催告;同时,向社会公告限期拆除的决定,接受公众监督。
强制执行
若当事人逾期不拆除,且未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可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具体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但大致步骤如下:
接到违建举报
执法局核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现场勘验,询问当事人情况,解释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认定违建性质。
立案与通知
立案,下达违法通知,听证通知,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需要一到两个工作日。
自行拆除期限
违法建设拆除通知一般会要求当事人三到七个工作日自拆,之后会下达违法建设强拆通知,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之后。
催告与法律程序
逾期诉诸法院下达限时自拆通知,在此期间会有一次催告。
法院强制执行
到期后,执法局依法律程序进行强拆。若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建议:
当事人应尽早了解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建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若对违建拆除程序有异议,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