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在概念、适用范围、划分标准、法律依据、特点和关注点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概念和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是一个习惯性叫法,没有严格意义上的界定。通常指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小型微利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指的是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特定企业,不仅要求规模小,还要求利润低,主要用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方面。
划分标准
小微企业:根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由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小型微利企业:具体标准包括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等。
法律依据
小微企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定义为企业从业人员、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针对特定条件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
特点和关注点
小微企业:
组织管理方面: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缺乏管理工作内容。
金融支持方面:融资渠道主要是亲戚朋友和熟人,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
固定资本方面:固定资本少,经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粗糙而简单,且大多是家庭生活用品。
销售模式方面:采用直销方式,且以服务本地市场为主。
薪酬制度方面:没有正式的薪酬制度。
小型微利企业:
精细化管理:注重采用多项技术手段,确保内部运营的高效性。
核心竞争力:重视科技创新。
社会责任:关注企业的社会责任,确保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和可持续发展。
税收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限定于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具体优惠包括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等。
总结:
微型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在概念上有所重叠,但小微企业范围更广,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而小型微利企业则是指符合特定税法条件的企业。两者在划分标准、法律依据、特点和关注点以及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均有明显差异。企业在制定战略时应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类型,以充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