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增值税起征点提高:
自2021年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征收率优惠: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3%减按1%征收增值税。
特定服务免征增值税:
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纳税人提供的某些服务(如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的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
所得税优惠:
在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部分,在现行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该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以上信息根据发布时间整理,具体政策可能有所更新或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