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表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思想方面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没有认真撰写心得和做好学习笔记。
组织学习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不够,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观念有待提高。
文明创建力度不够,服务水平和从政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业务工作方面
业务学习不够深入,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社保调研和信息报道工作不够强化。
供应商和外来货厂家的质量宣传不到位,供应商的质量意识需进一步提高。
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方面
作风不够严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意识不强。
没有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存在利用职权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在公务活动和社交活动中没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存在铺张浪费的现象。
责任落实方面
对“一岗双责”的认识不够深刻,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责任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如责任状挂在墙上、订在本上,只说不做。
责任分解不明确,责任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
责任考核不科学,考核标准把握不严,存在政策界线不明确,追究责任程度把握不准。
奖惩不够分明,没有形成客观、公正、可靠的评价机制,考核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工作情况。
追究不够严肃,对责任追究案件视而不见,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
监督检查方面
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对“一岗双责”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完善制度建设,结合新时代要求,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明确责任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确保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