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档案回原籍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档案转移
档案通常由学校寄送至生源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师范专业毕业生,档案一般寄给教育局;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则寄给人事局。
档案接收
档案到达生源地后,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负责保管。
档案处理
如果毕业生在毕业时未确定工作单位,档案可能会被保留在学校两年,期间找到工作单位可办理改派手续。
若在两年内未找到工作单位,档案会被打回原籍。
改派手续
对于在外地找到工作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改派手续,重新办理报到证,并提交改派申请和相关材料。
户口迁移
毕业生凭报到证和用人单位接收证明,可将户口从学校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籍。
档案提取
毕业生找到工作单位后,可凭单位开具的调档函到人才交流中心提取档案。
注意事项
档案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是有效的,符合档案管理要求和规定。
毕业生应确保档案被正确转递和接收,避免档案丢失或滞留。
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联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