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协定》是一项全球性的气候变化协议,旨在加强各国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应对,并推动全球向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转型。以下是《巴黎协定》的主要内容:
目标
将全球平均气温较工业化前水平升高控制在2摄氏度以内,并努力将升温控制在1.5摄氏度以内。
尽快实现温室气体排放达到峰值,并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
减缓
各缔约方应编制、通报并持有其打算实现的下一次国家自主贡献(NDCs),采取国内减缓措施以实现这些贡献的目标。
发达国家应继续带头实现全球经济绝对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应加强减缓努力,并逐渐实现全球经济绝对减排或限排目标。
适应
各缔约方应酌情定期提交和更新适应信息通报,包括其优先事项、执行和资助需要、计划和行动,同时不对发展中国家造成额外负担。
资金
发达国家应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帮助后者减少碳排放及适应气候变化,并鼓励其他国家自愿提供或继续提供这种资助。
技术
发达国家应加强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发展和技术转让合作,帮助后者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
能力建设
发达国家应继续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以增强其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透明度
各缔约方应定期报告其减缓行动的进展情况,确保透明度和相互信任。
全球盘点
缔约方会议应在2023年进行第一次全球总结,此后每五年进行一次盘点,以帮助各国提高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长期目标。
损失与损害机制
旨在帮助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国家和地区应对气候相关损失与损害。
《巴黎协定》体现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鼓励各国根据自身国情和能力自主行动,并通过国际合作,包括市场和非市场手段,共同履行减排贡献。这份协定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提供了框架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