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仍为 25%,适用于一般企业,包括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此外,存在一些针对特定类型企业的优惠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特定区域企业
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他特定企业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利用相关优惠政策,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