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的人才引进落户政策具体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学历型人才
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
资格型人才
获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
拥有国内外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勘察设计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律师等执业资格的人员。
技能型人才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并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就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或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并在津工作满1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并在天津市用人单位就业,具有高级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创业型人才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
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急需型人才
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数字创意、航空航天、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领军企业所急需的人才,由企业确定。
落户地点选择:
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所所在单位集体户;
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可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可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存档后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时间和流程:
积分落户:每年两次,分别在1月、4月和7月、10月进行。申请人需要持有天津市居住证,并在天津市有合法稳定职业、稳定居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需参照天津市相关人才落户实施细则。
建议: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人才引进类型和落户地点。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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