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处分是指国家监察机关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政务处分的种类主要包括:
1. 警告:六个月的影响期。
2. 记过:十二个月的影响期。
3. 记大过:十八个月的影响期。
4. 降级:二十四个月的影响期。
5. 撤职:二十四个月的影响期,并降低级别、工资和待遇。
6. 开除: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
政务处分的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并且政务处分期从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在政务处分期间,受处分的公职人员不得晋升职务、职级、衔级、级别、岗位等级、职称和薪酬待遇等级。
政务处分与党纪处分是两种不同的责任追究措施,但目标一致,都是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坚持道德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