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班规及奖惩办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勤制度
旷课处理: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5学时但不足8学时的,由班委开班会通报批评;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8学时但不足10学时的,由素导向家长反映学生情况;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10学时但不足22学时的,由学院责令检查并通报批评;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22学时但不足44学时的,给予警告处分;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44学时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66学时但不足88学时的,给予记过处分;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88学时但不足110学时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累计旷课达到或超过110学分的,作退学处理。此外,上课迟到、早退3次按旷课1学时计,一次迟到、早退达20分钟以上者按旷课1学时计。
请假制度:请假必须持有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报学委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递交假条,需与班主任当面联系或电话联系,之后找班长或学委写假条。
课堂纪律
学生应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课堂会议上应把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自习课时可以小声讨论问题,不得说笑聊天以及大喊大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早操和早读必须按时到指定场所。
卫生制度
宿舍卫生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
活动参与
学生应积极参与班级和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班级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奖惩措施
奖励:推优、评定助学金等评优评先进,优先考虑全勤同学;一周全勤可抵消一次旷课;一个月全勤,奖励全勤证书和精美笔记本一个;获奖可抵消一次旷课记录;其他个人先进事迹,经班委认定,素导确定,均可抵消一次旷课记录。
惩罚:对于迟到、早退、旷课等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严重违纪者,如作弊、违反学术道德,将采取更严厉的纪律处分,包括罚款、留校察看等。无故缺席班级活动者,给予相应惩罚,连续无故缺席3次以上,将被剥夺参与班级活动的权益。不服从指导并扰乱班级秩序者,给予适当处罚。
其他规定
学生应遵守国家、学校、班级关于大学生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管理条例,热爱班级体,支持班级工作,积极参加班里组织的各项活动。个人生活上,应做到起卧有时、讲究卫生、合理安排、使用、结存的管理,增强班费使用透明度,强化班费监督。
这些规定旨在维护班级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严格学生管理,加强班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人才,建设和谐的班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