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2025采暖季,北京市的供暖费收取标准如下:
按面积收费
居民用户:
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燃气(油、电)锅炉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非居民用户:
城六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45元。
其他区域: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43元。
按热计量收费
居民用户:
市热力集团中心大网供应的基本热价为12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16元/千瓦时(折合每吉焦44.45元)。
燃气(油、电)锅炉供应的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同样为0.16元/千瓦时(折合每吉焦44.45元)。
非居民用户:
城六区: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6元/千瓦时(折合每吉焦98.9元)。
其他区域:基本热价为18元/建筑平方米,计量热价为0.33元/千瓦时(折合每吉焦91.6元)。
超高加价政策
对于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
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实行超高加价。
供暖价格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在供暖季前咨询当地供热单位以获取最新信息。
这些收费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民和非居民用户,具体收费情况可能会因区域、供暖方式等因素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