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是中国共产党党支部的领导机构,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和职数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来确定。以下是党支部委员会的一些基本构成和职责:
党支部委员会构成
支部书记: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指示。
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在书记不在时代行主持支部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负责发展党员工作。
宣传委员: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安排学习活动,指导党员干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升政治思想素质。
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对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其他委员:根据工作需要,可设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妇女委员等。
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集体领导: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负责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建和日常工作一体化考核。
执行监督:检查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发展党员:负责推荐并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
党员管理: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工作。
选举和任期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期满后应按时改选。
委员如有缺额,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及时补选。
监督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相关法规和政策整理得出,具体设置和职责可能因地区和单位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