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长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不约定试用期是合法的。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
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
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并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即为劳动合同期限。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报酬,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综上所述,试用期的长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总长度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在设定试用期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