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增值税的最新税率表如下:
一般纳税人
13%: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
9%: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一些特定货物(如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等)。
6%: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
0%:出口货物,税率为零;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
3%:一般情况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税率为3%。
1%: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以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该政策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还有以下特殊规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免征政策: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业务情况,仔细核对相关政策,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