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估入库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暂估入库
当企业购买商品或材料,且收到货物但尚未取得对应的发票时,需要在月末根据送货单等单据进行暂估入库。
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冲减暂估
下个月月初,企业需要冲减之前暂估的入账金额。
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红字)。
收到发票
当企业收到发票账单时,需要根据发票内容进行正式入账。
会计分录为: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税务处理
暂估入账金额是否包含增值税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应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暂估入账在税务上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以确保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中扣除。
注意事项
暂估入账的金额应合理估计,并在次月月初及时冲回,待收到发票后再做正式入账处理。
在设置科目时,应准确无误,例如在应付账款下设置“应付款”和“暂估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核算有发票和无发票的款项。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企业可以正确处理暂估入库的账务,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