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条约》是中国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于1895年4月17日签订的不平等条约,标志着甲午中日战争的结束。以下是条约的主要内容:
割让领土
中国割让辽东半岛、台湾全岛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给日本。
巨额赔款
中国需向日本赔偿军费白银二亿两。
开放商埠
增开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并允许日本轮船沿内河驶入以上各口。
设厂权利
允许日本在中国的通商口岸投资办厂,产品运销中国内地免收内地税。
其他条款
中国承认日本对朝鲜的控制。
两国战俘都要尽数交还,清政府对为日本服务的汉奸免责。
《马关条约》的影响深远,它加剧了中国的民族危机,加深了中国的半殖民地化程度,并刺激了帝国主义列强在华划分势力范围、瓜分中国的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