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是指 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这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具体来说,劳务报酬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的主要区别在于:
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所得是个人独立从事劳务活动,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而工资薪金所得则是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或受雇而得到的报酬。
扣缴义务人:
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是雇主,而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则可能是个人或委托单位。
计税方式: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累进税率,而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且可以享受一定的扣除项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从事某项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是来自聘用、雇佣单位的,如演员从剧团领取工资,教师从学校领取工资,则属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而如果从事某项劳务活动取得的报酬不是来自聘用、雇佣单位的,如演员自己走穴或与他人组合走穴演出取得的报酬,教师受聘为校外的各类学习班、培训班授课取得的课酬收入,则属于“劳务报酬所得”项目。
此外,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一定的费用,具体计算方法根据每次收入额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综上所述,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与工资薪金所得有明显的区别,并且在税务处理上也有不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