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 户口本。
结婚证。
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婚育情况证明,可能由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
《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已生育子女的,应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违法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如果是申请一次性生育证明,可能还需要提供最近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记录。
如果是用于晋职、晋级、调配干部、招工招干、评先、入党、党代、人代、政协候选人等特定用途,可能需要提供额外的材料,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
建议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前,先咨询当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