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法律或司法解释明确规定
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如法律援助案件、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不正当竞争案件、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担保权诉讼案件等,法律规定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
合同明确约定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在起诉或仲裁时,关于律师费的诉讼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
仲裁案件
在仲裁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就约定了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那么仲裁委员会一般会根据合同的约定裁决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在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案件中,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
特殊民事纠纷案件
在保证担保、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民事纠纷案件、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等特殊案件中,律师费也可以由败诉方承担。
需要注意的是,律师费的承担并不是无限制的,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律师费必须是合理的,并且需要提供相应的凭证和发票来证明其实际支出。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律师费的合理性和败诉方应承担的比例。
综上所述,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并不是普遍适用的原则,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类型、合同约定以及法院的判断来决定。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对律师费的承担进行明确约定,并在诉讼或仲裁中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