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税通常包括以下税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通常为市区7%,县城或镇5%,其他地区1%。
教育费附加:
按照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的一定比例(如3%)收取。
地方教育附加税:
同样基于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但比例通常为2%。
资源税:
对开采或生产应税矿产品、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房产税:
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征收。
城镇土地使用税:
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征收。
车船税:
对境内登记的车辆、船舶根据种类和年税额标准计算征收。
印花税:
对经济活动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
这些附加税是在基础税种(如增值税、消费税等)的基础上,按照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增加的税种。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附加税种类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