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所得是指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个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这包括个人从事商业、服务业等有组织、持续性生产活动取得的所得,以及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times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 - 成本、费用、损失等准予扣除项目) \times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其中,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年度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等准予扣除的项目。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可以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行相关操作,包括采集人员信息、选择申报方式、录入单位信息等步骤。
建议在办理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确保所有成本、费用和损失的扣除项目符合税法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申报和缴纳税款,以避免因逾期而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