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项目,如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
使用预算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该资金占投资额10%以上的项目;
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资金,并且该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
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这些项目由于其特殊性,需要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以确保项目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从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建议在实际项目操作中,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上述范围进行项目招标,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