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分类20包括以下20个类别:
物体打击:
指失控物体的惯性力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不包括爆炸、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下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设备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机械伤害:
指机械设备运动(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碾、割、刺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吊具、吊重)、物体打击等。
触电:
包括雷击伤亡事故。
淹溺:
包括高处坠落的淹溺,不包括矿山、井下透水淹溺。
灼烫:
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火灾:
因失火造成伤害的事故。
高处坠落:
人由站立工作面失去平衡,在重力作用下坠落(坠落高度超过2米)造成伤害的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
指建筑物、构筑物、堆置物等由于底部支撑强度不足以抵御上部荷重,导致失稳垮塌的事故。
冒顶片帮:
指矿山开采过程中,顶部或侧壁的岩石突然片落或坍塌的事故。
透水:
指地下水位突然上升或地下管道破裂,导致水大量涌入工作场所的事故。
放炮:
指在矿山开采、筑路、拆除等工程中,使用炸药或火药进行的爆破作业,导致意外事故。
火药爆炸:
指火药在特定条件下燃烧,产生大量气体和热量,导致爆炸事故。
瓦斯爆炸:
指矿井中瓦斯浓度达到一定范围,遇火源引发爆炸的事故。
锅炉爆炸:
指锅炉内部压力超过设计极限,导致锅炉破裂爆炸的事故。
容器爆炸:
指压力容器、储罐等容器因内部压力过大或其他原因发生爆炸的事故。
其他爆炸:
指除上述爆炸外的其他类型爆炸事故。
中毒和窒息:
指有毒气体、蒸气或粉尘等进入人体,导致中毒和窒息的事故。
其他伤害:
指除上述伤害外的其他类型伤害事故。
这些分类依据国标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划分,旨在对不同类型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详细分类,以便于事故的调查、统计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