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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原因、程序、法律效果以及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等方面。

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由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前提出解除意愿,或者在合同期限内由于某种特定原因(如违约、协商一致等)导致合同提前结束。

终止劳动合同:通常是由于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失踪、用人单位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导致合同自动终止。

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申请,并按照《劳动合同法》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程序进行。

终止劳动合同:当出现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形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无需当事人提出解除申请。

法律效果

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关系即告终止,但已经履行的部分仍然有效,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解除后,用人单位一般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而定。

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关系即告消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再存在。终止后,用人单位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

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解除合同的原因不同,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终止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总结:

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是基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愿,而终止劳动合同则是基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解除需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并可能涉及经济补偿金;而终止则是自动发生的,无需当事人提出,一般无需经济补偿金。两者在法律效果上的区别在于解除是提前结束劳动关系,终止是正常结束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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