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缴存是指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和基数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过程。以下是公积金缴存的相关信息:
缴存基数
定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计算方式:月缴存基数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上下限:2024年度缴存基数上限为19366元,下限为1980元。
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缴存比例
一般规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高于12%且不得低于5%。
特殊规定: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自愿缴存者缴存比例参照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即18%。
月缴存额计算
计算方法: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月缴存基数 × 个人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月缴存基数 × 单位缴存比例(四舍五入到分)。
自愿缴存者:月缴存额 =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 18%(四舍五入到分)。
缴纳流程
单位设立与个人账户设立: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缴存登记: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在劳动关系终止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缴存方式选择:包括直接交存转账支票、现金、通过银行汇款、委托银行收款等方式。
提取与贷款
提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规定的缴存范围内自行选择一次性缴存或按月缴存,在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每年提取一次账户余额的30%。
贷款:职工没有充足资金时,可以依靠公积金申请贷款,从而买到属于自己的房产。
以上信息提供了公积金缴存的详细规定和操作流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有更多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建议联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