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非机动车管理
非机动车应按规定行驶,不得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违反交通信号等。
办理注册、号牌、保险等手续。
摩托车管理
摩托车应按规定行驶,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和道路上行驶,不得超速、鸣喇叭、违反交通信号等。
办理注册、号牌、保险等手续。
骑行安全
非机动车骑手应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酒后骑行,不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保持行车安全距离和遵守交通信号。
管理措施
公安交警部门可采取罚款、扣留车辆、暂扣驾驶证等行政处罚措施。
通过宣传教育、科技手段等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管。
停放
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应按规定停放,不得乱停乱放,避免影响交通秩序和安全。
违法行为
禁止超速、占用机动车道、酒后驾驶、违反交通信号等行为。
管理和监管
各行政管理部门如公安、交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实施规定。
特定区域限行
特定区域如市中心区、广州大学城等全天24小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以上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和调整。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告诉我